8月10日 – 牧者心聲

以神為中心的生活

劉燕慧牧師

承接上個主日的牧者心聲,我們先來思考「以自我為中心」與「以神為中心」這兩種生命向度的分別:1

以自我為中心:以自我為生命的核心;為個人的成就感到驕傲;充滿自信;倚靠自己的能力;肯定自我;渴望被世界接納,並認同世界的行事方式;從人的角度看問題;過著自私、平庸的生活。

以神為中心:對神有信心;倚靠神的能力與供應;以神和祂的作為為生命重心;在神面前謙卑;否定自我;先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;在各樣景況中尋求神的心意;過著聖潔、敬虔的生活。

這兩種生命向度雖然只有八句簡單的描述,但背後蘊含的意義深遠,值得我們深入探討。若能引發弟兄姊妹之間的交流與反思,也是一件美事啊 😊

我們樂富家的弟兄姊妹,許多人非常「愛教會」。然而,曾否思考:「愛教會」是否等同「愛神」呢?

積極參與聚會、樂與肢體互動、一起承擔事奉,這些確實是「愛教會」的表現。但「愛神」卻是最根本的—包括敬畏祂、重視與祂的關係,更重要的是願意放下己意,順服祂的旨意。

弟兄姊妹,信主至今,我們愛神的心是否逐漸冷淡了?我們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自我省察:一天之中,我們預留多少時間給神?我們最關心的是甚麼事情?當信仰與生活其他範疇有拉扯時,我們最先放棄的是甚麼?我們是否參加了許多宗教活動,卻忽略了聆聽聖靈每日的微聲?是否未曾與神建立真實且持續成長的關係?

我們與神的關係,是 「我與它」 (I – It )?還是「我與祢」(I – Thou)?

前者將神物化,建立功能性的關係,缺乏親密與愛的基礎。例如:靈修只是為了向組長交待;遇到困難才記得向神求助。後者則是與三一真神建立個人、愛的關係—無論禍福,都信靠祂的 全知、全能與全在。真正的「愛神」才是我們信仰的推動力。

若我們發現自己不再像初信時那麼愛神、不再以祂為首位,願我們謙卑承認自己的冷淡與偏離,回轉歸向神,再次經歷祂真實的同在與愛。

1 參考並修訂自:亨利及理察.布克比、金科德合著 (尚維瑞、葉自菁合譯)。《不再一樣:改變生命的操練.察驗並活出神的旨意》。香港:浸信會出版社,1995。頁32。